确诊病例隐瞒接触史;确诊病例隐瞒行程

确诊病例隐瞒接触史;确诊病例隐瞒行程

介绍: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每一例确诊病例的追踪与管理都至关重要。然而,不乏有个别确诊病例出于各种原因,选择隐瞒自己的接触史或行程,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公共卫生法规,更对疫情防控大局构成了严重威胁。本文将从“确诊病例隐瞒接触史”与“确诊病例隐瞒行程”两个方面,探讨其背后的原因、带来的危害以及应对措施。

确诊病例隐瞒接触史

隐瞒接触史,是指确诊病例在接受流行病学调查时,故意不透露自己与已知病人或疑似病人的接触情况。这种行为背后的原因复杂多样,可能包括对疾病的恐惧、担心

疫情期间隐瞒真实行程构成犯罪吗 (一)

贡献者回答关于“疫情期间隐瞒真实行程构成犯罪吗”这类问题,这需要大家通过本文来进行详细了解,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疫情期间隐瞒真实行程构成犯罪吗

疫情期间在以下情况下隐瞒真实行程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可判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在疫情防控期间,明知自己有不明原因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且近两周内有疫区旅行、居住史或有与其他已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过密切接触史;

二、在社区(村委会)、疾控中心等工作人员调查询问时,或在医生问诊时,对上述症状或对自己的旅居史、接触史等情况不做如实说明,后被确诊为疫情感染病人;

三、在没有接受隔离治疗或未自行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情况下,肆意出入人员密集场所,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与他人进行密切接触。

法律依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条 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

(一)案发前或者案发后正在积极策划、组织或者预备实施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重大违法犯罪行为的;

(二)曾因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的;

(三)在危害国家安全、黑恶势力、恐怖活动、毒品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或者积极参加的;

(四)其他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情形。

需要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是大家要了解清楚的问题。

瞒报行程怎么处罚 (二)

贡献者回答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拒绝配合疾控和公安部门开展的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将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处以5日10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可能涉嫌《刑法》第三百三十条相关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开展疫情调查工作的,可能涉嫌《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构成妨害公务罪。

密接者隐瞒不报什么责任 (三)

贡献者回答一、密接者隐瞒不报的责任

如果认为他人瞒报病情或行程流调信息的,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

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尤其是重点地区旅居史)、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处警告或者200 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 500 元以下罚款。

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330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隐瞒病情、瞒报行程信息,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可能涉嫌违反《刑法》第114条、第115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二、密接与次密接的区别

密接

即密切接触者,是指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2天开始,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2天开始,与其有近距离接触但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比如同住、同餐、同事、同学、同厕、同游、同工等情况。

次密接

即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一般指密接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首次接触至该密接被隔离管理前,与密接有共同居住生活、同一密闭环境工作、聚餐和娱乐等近距离接触且无有效防护措施的人员。

三、密接、次密接的管理

密切接触者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措施,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如就医等特殊情况必需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第3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次密接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每日应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在第1、4、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对因就医等确需外出人员,经所在社区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共同居住者或陪护人员一并遵守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13修正)》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二)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三)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医疗机构发现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病人,应当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治疗和控制传播措施。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以及医疗废物,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011修订)》

第四十四条在突发事件中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措施的病人、疑似病人和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山西男子初筛阳性仍故意隐瞒行程致多人感染,他将会面临什么处罚? (四)

贡献者回答山西男子初筛阳性仍故意隐瞒行程致多人感染, 他将会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论刑。这名男子故意隐瞒行程,拒绝向当地的防控疫情中心报备,隐瞒密切接触者史,造成山西多名学生感染新冠病毒。根据我国的刑法规定,这名男子已经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由于男子的行为构成的后果比较严重,将会面临着三年、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从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来到山西省忻州市的王姓男子,在核酸检测初筛结果为阳性的情况下,拒绝履行内蒙古的防疫措施,拒绝接受内蒙古的隔离安排,而是偷偷从管控区租车来到了山西省。这名男子是在2月21日零时得知家人已经感染了新冠病毒,不过男子并没有重视,而是依然到山西省的太原市推销书籍。太原市的五名学生曾经来到男的摊位前,已经被确诊为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当地的学校已经被管控管理。

而这名男子却从太原来到了忻州市,依然参加和朋友的聚会,到人群密集区购物。当地的防控疫情中心工作人员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马上对男子采取了强制性的隔离措施。男子并没有认真交代曾经去过的地点,这也给防控疫情流调人员的工作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当地的检察司法机关已经对此事立案调查,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罪名将男子逮捕归案。

根据我国刑法中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规定:任何人都不可故意隐瞒疫情防控,在感染新冠病毒后造成当地疫情扩散的人员,将会被处于三年的有期徒刑。对于社会的危害性较高,情节严重者,还会被处以三年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男子的行为已经造成疫情扩散,同时也涉嫌故意隐瞒行程,将会面临的处罚也是比较严重的。

那么,你认为男子是如何从管控区逃出来的呢?

隐瞒行程属于什么违法行为 (五)

贡献者回答法律分析:

个人瞒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或者明知自己可能或者应当属于新冠肺炎的疑似病人、确诊病人、病原携带者或者上述三种人的密切接触者,不主动向单位、社区报告,不服从单位、社区健康监测管理,不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引起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风险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治安行政处罚。个人瞒报行程不仅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情况可能也需要承担行政和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携带者隐瞒自身行程及病症造成疫情传播、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有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三百三十条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隐瞒疫区接触史引发严重后果的个人涉嫌“妨碍传染病防治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人们很难接受与已学知识和经验相左的信息或观念,因为一个人所学的知识和观念都是经过反复筛选的。紫律云网关于确诊病例隐瞒接触史介绍就到这里,希望能帮你解决当下的烦恼。